一些国家和地区 (诸如BVI、澳门、萨摩亚、开曼等) 制订出一些特别宽松的政策来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前往该国或地区成立离岸公司。此类公司基本不征收任何税项,只收年度牌照费,并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上市,是大部分跨国企业进行公司架构安排的首选。
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离岸公司的离岸收入不须征收任何税项,也无需税务申报,而且离岸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均享有高度保密权利。